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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布移轉訂價新規 台商宜及早因應

2017-05-22 經濟日報 記者/陳雲上

圖 / 取自網路照片-越南西宫市政厅

 

越南新頒布第20號稅改號令,自今年5月1日起生效,雖存在部分疑慮尚待釐清,惟此為越南政府對現有規定的重大變革,將使越南經營的企業增加更多法令遵循義務,資誠建議台商需儘早評估及因應 。

 

此外,企業所得稅(CIT )、增值稅(VAT)及外國承包商扣繳稅(FCT )等,仍為越南政府對企業的稽查重點,台商須隨時注意法令更新,以妥善管理當地稅務風險。

 

越南已是台商投資東協國家之首,且為政府新南向政的重要前進基地,因其勞動力充足工資低廉,文化生活習慣與台灣接近,已有龐大紡織、鞋業、木業、汽機零組件、自行車等產業鏈聚集。

 

有鑑於台灣及國際反避稅浪潮、全球金融帳戶資訊透明化及越南移轉訂價新規定等議題深受當地企業關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前於越南胡志明市及河內分別舉辦「2017越南移轉訂價因應措施及國際反避稅趨勢研討會」,分析國際反避稅趨勢及越南移轉訂價新規定。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東協印度小組召集人蘇宥人執行董事表示,國際間反避稅已成趨勢,各國稅務機關已展開行動。我國新一波的反避稅措施-受控外國公司(CFC)與實際管理處所(PEM)法令也已三讀通過,各國政府根據OECD建議,建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進行各國金融機構帳戶資訊交換,防堵跨國性逃漏稅行為。台商跨國企業及個人必須及早做好準備。

 

資誠派駐越南協理陳以謙表示,越南政府依其稅務改革議程於2017年2月24日頒布第20號號令,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取代現行移轉訂價第66通告,並從OECD之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引入概念及原則,新號令著重公平交易及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提供新的移轉訂價合規要求,包括三層文件(本國報告、企業主檔及國別報告)、利潤指標分析、移轉訂價文件準備之豁免、新申報表,及關於可扣除關係人交易費用及利息之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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