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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註冊申請要件-開曼

 

開曼

 

基本資料:

位置:位於加勒比海,牙買加西北方。

面積:約264平方公里。

首都:喬治城(George Town)。

官方語言:英語。

 

簡介:

開曼群島位於牙買加西北方268公里,邁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古巴以南約150公里中,為英國在美洲西加勒比群島的一塊海外屬地,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3個島嶼組成。開曼群島長久以來政治穩定、經濟發展良好,是世界第四大離岸金融中心,並是著名的潛水勝地。

開曼群島的金融服務業和旅遊業是主要經濟部門,主要進口機械、運輸設備、燃料和食品,主要出口魚類和花卉。目前開曼已成為繼紐約、倫敦、香港、東京之後的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也是少數可在美國、香港、台灣等國家上市的離岸司法管轄區之一。於1997年成立證券交易所。

 

法律與稅務:

開曼群島是英國的海外領土,其法院由英國政府任命,而英國倫敦的樞密院是最終上訴法院。

開曼群島法律體系是參照英國普通法和成文法訂定,和國際投資有關的公司型態分為兩類:豁免公司(Exempted)及非本地公司(Non-Resident),於1798年獲皇室頒令,從此永久免稅,其頒令至今仍然有效。

非本地公司的長期執照費較豁免公司略為廉宜,但必須呈遞較詳細的週年報表。豁免公司則為較常設立的註冊形式,其運作是按照開曼群島公司法規管,公司名稱結尾不一定須用”有限公司Limited”結尾,且可以申請有效期長達二十年的稅務豁免證書,更增強其稅務優勢。

2001年11月開曼群島與美國簽訂有關資料交換的新協議。新協議規定,在對方要求下,可就美國聯邦入息稅事宜交換有關刑事逃稅、民事和行政事務的資料。根據新協議,雙方可就2004年1月1日起計的應課稅期涉及的刑事逃稅事項,以及就2006年1月1日開始和往後的應課稅期涉及的所有其他稅務事項交換資料。

 

設立優點:

  • 公司名稱除英文名稱外,可加註中文公司名稱,只需提交有關名稱之翻譯即可。
  • 政治穩定,法令較其他境外地區更為完備。
  • 可在美國、香港等交易所掛牌上市。
  • 無外匯管制。
  • 無要求每年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亦不須提交年度財務報告。
  • 可申請免稅證明書,初始期限為20年。
  • 董事及股東會議可在全世界任何國家舉行,並可委託代理或使用任何通訊方式開會(如:電話…等)。
  • 董事與股東資料不須接受公眾查閱,但相關資料必須存放在註冊辦事處。

 

公司註冊要件:

  • 公司名稱:英文名稱。也可加註中文名稱命名並載於公司文件中。
  • 公司董事:至少委聘一名董事,自然人或法人皆可,且無國籍之限制。
  • 公司股東:至少須有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皆可,且無國籍之限制。
  • 公司資本:沒有法定資本額之限制,標準註冊資本額為5萬美元,每股1美元。不須驗資。
  • 公司註冊地址:公司需在開曼群島有註冊地址,並於委任一位註冊代理人。

公司每年需提交週年申報表。